为充实法院司法辅助人员队伍,加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保障,根据《长沙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长办发〔2014〕20号)的精神,经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法官助理2名。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2005年11月1日(含)以前出生】。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自愿从事司法辅助工作。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日(含)以后出生】,具有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5.面向2022、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录的职位,报考人员必须为2022、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6.受聘后,服从岗位分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侦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涉毒吸毒人员;
9.本人或亲属(配偶、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在所报考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工作的;
10.有其他不适宜担任合同制法官助理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
(一)发布信息
公开招聘信息通过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和湖南梦达领导人才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资格复审、成绩查询、面试通知等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0日上午9∶00-11月14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应聘人员登录http://www.mdleader.cn/BaoMing/2023CSFYT/,进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合同制法官助理在线报名系统”,按要求填报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并对自己的填报负责。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准考证由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上午9∶00-11月18日上午9∶00。考试时间为11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上明确的为准。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次招聘专业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招聘领导小组认定。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分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18:00。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初审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超过报名时间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专业能力测试后进行,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单位另有要求除外)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未达比例的,则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进行公布。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本职位未入围考生中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进入资格复审。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视情况降低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公开招聘采取专业能力测试、面试方式进行(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专业能力测试考试方式如下:
法官助理岗位专业能力测试采取笔试方式。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法律专业相关知识。
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考生于2023年11月21日9:00至17:00,在报名系统查询成绩。专业能力测试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
面试: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进行公布。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相同的,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人员进入体检。
2.组织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未参加体检的,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综合成绩相同的,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出现考察不合格或弃权时,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综合成绩相同的,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10日内办理聘用手续,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设置2个月试用期。在签订劳动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登记。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最低服务期限3年。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除体检费自行向体检医院缴纳外,不另外缴纳任何费用。
2.拟聘用在职人员须在我院通知的规定时间前,提供与现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报名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4.本次招聘政策由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731-85798287
监督电话:
0731-85798282(市中院督察处),
0731-84907930(市人社局)。
报名和技术咨询电话:
0731-82988099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11月9日